交易量排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加密货币所新筑股份(002480):关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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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构控制的,不因此形成关联关系,但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由公司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参股公司(不包括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投资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投资范围、投资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以额度作为计算标准,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及披露。
提议应就该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定价依据和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影响做出详细说明。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应当按照下述规定进行披露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履行审议程序,并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本制度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重大交易规定的应当履行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情形的仍应履行相关义务: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